⒈ 舊時總稱醫、卜、星、相之類的技術。
⒈ 亦作“方伎”。
⒉ 醫藥及養生之類的技術。
引《史記·扁鵲倉公列傳》:“詔問故太倉長臣 意 :‘方伎所長,及所能治病者有其書無有?’”
《漢書·藝文志》:“侍醫 李柱國 校方技。”
顏師古 注:“醫藥之書。”
元 劉祁 《歸潛志》卷十三:“余嘗論之,是術也,在吾道中雖名方伎,非圣人賢者所專精。”
羅惇曧 《文學源流》:“夫《班志》著録,流別彰然,道家廁九流之中,神仙入方伎之內,師傳各異,不相混淆。”
⒊ 《后漢書》創《方術傳》,傳主多通醫術及天文、占卜、相命、遁甲、堪輿等術。
⒋ 泛指醫、卜、星、相等術。
引《后漢書·黨錮傳序》:“時 河內 張成 善説風角,推占當赦,遂教子殺人……初, 成 以方伎交通宦官,帝亦頗誶其占。”
《新唐書·鄭注傳》:“鄭注,絳州 翼城 人。世微賤,以方伎游江湖間。”
清 鈕琇 《觚賸·猿風鷹火》:“天津 徐緯真 素嗜方技,縱酒落魄。”
⒈ 醫卜星相各種技術。《漢書藝文志》有〈方技略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