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(被控告的人)誣賴控訴人、檢舉人、見證人:反咬一口。
⒈ 被控告的人誣賴控訴人、檢舉人、見證人。
引吳晗 《論打手政治》:“搶了主席臺,打傷了人不算,還反咬一口,說是被打的打了人。”
⒈ 還被咬一口。
例如:「他原想拿棒子打那只大狼狗,沒想到卻被牠反咬了一口。」
⒉ 被控告的人反而誣賴檢舉人或控告人。
引《老殘游記·第一九回》:「『拿奸拿雙』,拿不住雙,反咬一口,就受不得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