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戰國秦漢時,黃河自今河南武陟縣以下略呈南北流向一段,稱東河。與晉陜間北南流向一段稱西河相對。
⒉ 清雍正七年(1729年)改河道副總督為河南山東河道總督(通稱河東河道總督),專司河南山東兩省境內黃河、運河等的防治事宜。其所管轄的諸河流統稱“東河”。參閱《清史稿·職官志三·總督》。
⒈ 戰國 秦 漢 時, 黃河 自今 河南 武陟縣 以下略呈南北流向一段,稱 東河。與 晉 陜 間北南流向一段稱 西河 相對。參見“兩河”。
引《禮記·王制》:“自 東河 至於 東海,千里而遙。”
鄭玄 注:“徐州 域。”
《禮記·王制》:“自 東河 至於 西河,千里而近。”
鄭玄 注:“亦 冀州 域。”
《史記·夏本紀》“禹 行自 冀州 始” 唐 張守節 正義:“黃河 自 勝州 東,直南至 華陰,即東至 懷州 南,又東北至 平州 碣石山 入海也。 東河 之西, 西河 之東, 南河 之北,皆 冀州 也。”
⒉ 清 雍正 七年(1729年)改河道副總督為 河南 山東 河道總督(通稱河東河道總督),專司 河南 山東 兩省境內 黃河、運河 等的防治事宜。其所管轄的諸河流統稱“東河”。參閱《清史稿·職官志三·總督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