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總數。
引《墨子·雜守》:“先舉縣官室居,官府不急者,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,即急先發。”孫詒讓 間詁:“凡數,猶言大總計數也。”清 方苞 《重修清涼寺記》:“其肇工落成之日月,用材之凡數,樂輸者之姓名,二僧自記之,以列碑陰可矣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