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宅第。
引《后漢書·李固傳》:“順帝 覽其對,多所納用,即時出阿母還弟舍,諸常侍悉叩頭謝罪,朝廷肅然?!?br />《后漢書·黨錮傳·李膺》:“﹝ 張朔 ﹞因匿兄 讓 弟舍,藏於合柱中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