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俗,男家在娶親前把彩禮送到女家。
英present gifts to the bride's family before marriage;
⒈ 超過常禮。
引《后漢書·樊儵傳》:“謹約有父風。事后母至孝,及母卒,哀思過禮,毀病不自支。”
唐 韓愈 《順宗實錄一》:“陛下居憂過禮,羣臣懼焉。”
清 方苞 《書考定儀禮喪服后》:“而於 莽 之過禮竭情以侍 鳳 疾,及稱供養太皇太后義不得服功顯君,事尤切近,故假是以為比類焉。”
⒉ 舊時訂婚,男女雙方互送禮物。
引明 湯顯祖 《紫簫記·納聘》:“你且在東廂坐地,待俺回了小姐話來,請出老夫人過禮。”
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滿洲嫁娶禮儀》:“改月擇吉,男家下聘,用酒筵、衣服、綢緞、羊鵞諸物,名曰過禮。”
田漢 《獲虎之夜》:“二叔在城里去買一幅繡花帳檐,錦緞面子,就要過禮了。”
⒈ 超越禮數。
引《后漢書·卷三二·樊宏傳》:「事后母至孝,及母卒,哀思過禮,毀病不自支。」
⒉ 訂婚后,在結婚前夕,男方送到女方家的禮物。并有通知即將舉行婚禮的意思。
⒊ 成親、結婚。
引《劉知遠諸宮調·第一》:「選定吉日良辰,諸親友相見。磨麥造酒,排喜慶筵席。至天晚,二人過禮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