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將自己的兒子給無子的兄弟、堂兄弟或親戚做兒子。
例小虎過繼給他三叔家已二十年了。
英adopt a young relative;
⒉ 沒有兒子的人把兄弟、堂兄弟或親戚的兒子收養為自己的兒子。
英have one's child adopted by a relative;
⒈ 猶過房。
引元 紀君祥 《趙氏孤兒》第四折:“有 程嬰 的孩兒,因為過繼與我,喚做 屠成。”
《紅樓夢》第九一回:“他就是我的過繼兄弟,本住在屯里,不慣見人。”
李劼人 《死水微瀾》第五部分二:“一來拜年,二來也是商量過繼承主的事。”
⒈ 自己沒有兒子而以兄弟、親戚或他人之子為后嗣,稱為「過繼」。也作「過房」。
引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一七》:「府尹道:『你還有別的兒子或是過繼的否?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