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“金閨籍”的省稱。記載朝廷諸官姓名的簿籍。
⒈ “金閨籍”的省稱。記載朝廷諸官姓名的簿籍。參見“金閨籍”。
引唐 李商隱 《為濮陽(yáng)公陳情表》:“纔通閨籍,又處藩條。”宋 徐鉉 《和陳贊善致仕還京口》:“已駕安車歸故里,尚通閨籍在龍樓。”《宋史·選舉志五》:“先是,任子得攝太祝奉禮,未幾,即補(bǔ)正員。帝謂:‘膏粱之子,不十年坐致閨籍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