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猶掌管。
引《后漢書·張步傳》:“步 嘿然,良久,離席跪謝,乃陳樂獻酒,待以上賓之禮,令 閎(王閎 )關掌郡事。”《北史·后妃傳序》:“貴人等關掌宮闈之務,六尚以下皆分隸焉。”《續資治通鑒·宋太宗太平興國四年》:“初, 陳洪進 納土,帝既命其子 文顯 知 泉州 留后,議擇能臣關掌州事,起復殿中丞 南頓、喬維岳 為通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