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科舉考試時請人代筆作弊。
引清 袁枚 《隨園詩話》卷一:“余宰 沭陽 時, 淮安 諸生 呂文光,館於 沭 之 吳 姓家。其弟子某赴童子試, 呂 為代倩文字,被余偵獲,愛其能文,不加之罪。”清 昭槤 《嘯亭續錄·鮑雙五侍郎》:“鮑雙五 侍郎 桂星,雖以妄言失職,然其人性伉爽……其敍 中州 試牘有云:‘士子弇陋不已,必至有懷挾代倩之弊,而國法隨之矣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