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宮中之官。
引《南齊書·張緒傳》:“吏部尚書 袁粲 言於帝曰:‘臣觀 張緒 有 正始 遺風,宜為宮職。’”《宋史·宦者傳一·劉承規》:“﹝ 大中祥符 ﹞五年,以疾求致仕。修宮使 丁謂 言 承規 領宮職,藉其督轄,望勿許所請,第優賜告詔,特置 景福殿 使名以寵之,班在客省使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