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公然行動,公然進行。
⒈ 公然行動,公然進行。
引《左傳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盜賊公行,而天癘不戒。”
《資治通鑒·晉孝武帝太元十四年》:“左右近習,爭弄權柄,交通請託,賄賂公行。”
《醒世恒言·李汧公窮邸遇俠客》:“如今果是 楊國忠 為相,賄賂公行,不知埋沒了多少高才絶學。”
⒉ 古官名。掌管君主出行的兵車行列事。參見“公路”。
引《詩·魏風·汾沮洳》:“美如英,殊異乎公行。”
毛 傳:“公行,從公之行也。”
鄭玄 箋:“從公之行者,主君兵車之行列。”
《左傳·宣公二年》:“及 成公 即位,乃宦卿之適而為之田,以為公族。又宦其餘子,亦為餘子;其庶子為公行。 晉 於是有公族、餘子、公行。”
杜預 注:“庶子,妾子也。掌率公戎行。”
⒊ 鴉片戰爭前 廣州 十三行商人的行會組織。 清 康熙 五九年(1720年)創設,次年解散,后屢設屢廢。設立目的在于共同承擔官府差科,消除內部競爭,規定進出口貨市價,分配各行業務,約束外商活動,經辦中外交涉事項和解決同業困難。 《南京條約》簽訂后,公行取消。
⒋ 復姓。 戰國 齊 有 公行子。見《青州府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