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弓召喚。古代聘士之禮。語出《左傳·昭公二十年》:“弓以招士,皮冠以招虞人。”后遂以“弓招”為延聘之典。
⒈ 后遂以“弓招”為延聘之典。
引語出《左傳·昭公二十年》:“弓以招士,皮冠以招虞人。”《北史·邢邵傳》:“設(shè)官分職,各有司存,丞相不問鬭人,虞官弓招不進(jìn)。”唐 張說 《唐故贈齊州司馬陸公神道碑》:“父 淳感 盤桓利貞,弓招莫進(jìn)。”
⒈ 聘士的禮儀。古代聘士,以弓做為信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