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耕種紡織。猶言農桑。
引《管子·幼官》:“三會諸侯,令曰:‘田租百取五,市賦百取二,關賦百取一,毋乏耕織之器。’”漢 賈誼 《新書·過秦論上》:“內立法度,務耕織,修守戰之具。”《后漢書·逸民傳·梁鴻》:“乃共入 霸陵山 中,以耕織為業。”清 方文 《述哀》詩:“方技知卜醫,可以代耕織。”
⒈ 耕田與織布。
引《后漢書·卷八三·逸民傳·梁鴻傳》:「乃共入霸陵山中,以耕織為業。」《文選·賈誼·過秦論》:「內立法度,務耕織,修守戰之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