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國史。國家間往來或共同議定的文書。亦專指一國派遣或召回大使、公使時,由國家元首署名的遞交給所駐國元首的文書。即國字。
⒈ 國史。
引《魏書·高祐傳》:“請取有才用者,參造國書。”
《北史·崔光傳》:“光 與 李彪 共撰國書。”
唐 劉知幾 《史通·史官建置》:“漢 魏 之 陸賈、魚豢,晉 宋 之 張璠、范曄,雖身非史職,而私撰國書。”
⒉ 國家間往來或共同議定的文書。亦專指一國派遣或召回大使、公使時,由國家元首署名的遞交給所駐國元首的文書。
引《隋書·東夷傳·倭國》:“大業 三年,其王 多利 思比孤 遣使朝貢……其國書曰:‘日出處天子致書,日沒處天子無恙’云云。”
宋 胡宿 《論北界點集事宜》:“選差能專對近臣,往使北戎,與議定國書,固其鄰好。”
《元史·世祖紀三》:“命兵部侍郎 黑的 、禮部侍郎 殷弘 齎國書復使 日本。”
《清史稿·禮志十》:“德國 親王 亨利 入覲,帝幸 頤和園,御 仁壽殿,亨利 公服入,遞國書,帝慰勞之。”
⒊ 即國字。
引元 揭傒斯 《題鄒福詩后》:“余在閣中時, 福 又從 林希顏 學國書。”
清 魏源 《圣武記》卷一:“故命文臣依國語製國書,不用 蒙古 、漢字。”
⒈ 派遣國家元首介紹其使節給外國元首的正式文件,或使節卸任時,向該國元首呈遞的辭別信。前者稱為「到任國書」,后者稱為「辭任國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