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戴上刑具。
引漢 王充 《論衡·譴告》:“子云 識微,知后復然,借變復之説,以效其言,故愿貫械以待時也。”宋 崔敦禮 《芻言》卷上:“漢 誅濫於名節,貫械、腰斧質請罪者相屬,榮其辱矣。”清 方孔炤 《別黃石齋太史》詩:“藏經身作壁,貫械血成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