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擱置的建議。
⒉ 議論相悖。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仁宗慶歷二年》:“始, 堯臣 還自 陜西,請先備 涇原,弗聽。及 葛懷敏 敗,帝思其言,故復遣 堯臣 往。於是前所格議,多見施行。”
引清 傅維麟 《明書·亂賊傳》:“先是 鐘 以總制軍務至當臨 俊,俊 負知材不肯下,兩相格議,進止不速,致 廷瑞 等得招集散亡,勢復大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