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攔路殺人搶劫。
引《南史·梁臨川靖王宏傳》:“此四兇者為百姓巨蠹,多聚亡命,黃昏多殺人於道,謂之‘打稽’。”《隋書·刑法志》:“由是王侯驕橫轉甚,或白日殺人於都街,劫賊亡命,咸於王家自匿,薄暮塵起,則剝掠行路,謂之打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