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拋棄私人感情;割愛。
例宜割情不忍,以義斷恩。——《后漢書·宋均傳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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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棄絕私情。
引《后漢書·宋意傳》:“宜割情不忍,以義斷恩,發(fā)遣 康 焉 各歸蕃國,令 羨 等速就便時(shí),以塞眾望。”
《晉書·李雄載記》:“愿陛下割情從權(quán),永隆天保。”
《新唐書·后妃傳上·文德長孫皇后》:“后此書可用垂后,我豈不通天命而割情乎!顧內(nèi)失吾良佐,哀不可已已!”
⒈ 為大義而不顧私情。
引《后漢書·卷四一·宋均傳》:「宜割情不忍,以義斷恩,發(fā)遣康、焉各歸蕃國,令羨等速就便時(shí),以塞眾望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