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官署名。登聞鼓院的略稱。
⒈ 宋 代官署名。登聞鼓院的略稱。參見“鼓司”。
引宋 吳自牧 《夢粱錄·六院四轄》:“登聞檢院、鼓院,始建于 和寧,繼移于 麗正 左右闕庭之南,左檢院,右鼓院。”《宋史·職官志一》:“登聞檢院,隸諫議大夫;登聞鼓院,隸司諫、正言。掌受文武官及士民章奏表疏。凡言朝政得失、公私利害、軍期機密、陳乞恩賞、理雪寃濫,及奇方異術、改換文資、改正過名,無例通進者,先經鼓院進狀;或為所抑,則詣檢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