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互相爭執。
引胡漢民 《粵漢鐵路商辦問題之未解決》:“故即區區一鐵路商辦問題,而民與政府乃須日構爭而無寧息?!?/span>
⒉ 搆爭:相爭。
引明 李贄 《戰國論》:“此如父母臥病不能事事,羣小搆爭,莫可禁阻?!?br />清 俞正燮 《癸巳類稿·臺灣府屬渡口考》:“荷蘭 既得地,即數數與 日本 搆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