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清專收客商販運竹、木捐稅的稅關,由工部管轄。竹、木征稅,自唐德宗時開始。明初設抽分竹木局,征竹、木、柴、炭等稅。成化七年(1471年)設蕪湖、荊州、杭州三局,由工部派員管理,稅收供該部營繕費用,是為工關的權輿。清初沿明制,至鴉片戰(zhàn)爭后,改稱常關。
⒈ 明 清 專收客商販運竹、木捐稅的稅關,由工部管轄。竹、木征稅,自 唐德宗 時開始。 明 初設抽分竹木局,征竹、木、柴、炭等稅。 成化 七年(1471年)設 蕪湖、荊州、杭州 三局,由工部派員管理,稅收供該部營繕費用,是為工關的權輿。 清 初沿 明 制,至鴉片戰(zhàn)爭后,改稱常關。
⒈ 一種清代稅制。是針對竹木所課的稅。設專關,兼榷船貨,由工部掌理,稱為「工關」,后統(tǒng)改為常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