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府所有的財貨。
引《逸周書·允文》:“公貨少多,振賜窮士。救瘠補病,賦均田布。”朱右曾 校釋:“公貨,在公之貨,如鹿臺之錢,鉅橋之粟是也。”《國語·楚語下》:“國馬足以行軍,公馬足以稱賦,不是過也;公貨足以賓獻,家貨足以共用,不是過也。”韋昭 注:“貨,珠玉之屬,自然物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