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組織和指導廣播或電視節目的播出工作。
⒈ 電視節目的制作或導演。導演以編劇與事先排演為主,導播則在現場制作電視節目,除了鏡頭安排、場景調度、指導演戲外,尚須:一、監視電視機畫面是否錯誤或欠佳。二、預先撰播畫面。三、演出是否符合劇本。四、注意聲音與控制時間。五、隨時與有關部門聯系指揮,并協調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