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仗勢占為己有。
例霸占別國領土。
英forcibly occupy;
⒈ 見“霸占”。亦作“霸佔”。憑借權勢強行占有。
引清 顧炎武 《與顏修來手札》:“章丘 一案已得小結。雖陷害之情未明,而霸占之律已正。”
《三俠五義》第五四回:“為何將 郭老兒 父女搶來,硬要霸佔人家有婿之女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〇二回:“因為我家大少爺要來霸占,所以才寄到乾爹這里的。”
老舍 《茶館》第三幕:“小劉麻子 呀,沒安著好心,他要霸占這個茶館!”
⒈ 強行占有。也作「霸據」、「霸占」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一三回》:「蕭山縣正堂吳,為地棍奸拐事。案據蘭若庵僧慧遠,具控伊徒尼僧心遠,被地棍權勿用奸拐霸占在家一案。」
近霸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