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八尺為尋,倍尋為常,倍常為三丈二尺。
⒉ 大不同于一般。
引唐 柳宗元 《柳州山水近治可游者記》:“由屏南室中入小穴,倍常而上,始黑,已而大明,為上室。”
引唐 馮贄 《云仙雜記》卷五:“李初直 遇與人相知,則曰:‘棠棣之好,何以過此。’喜慶倍常。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十三:“夫妻二人歡喜倍常。”
⒈ 遠超過正常的程度。
引《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下》:「長者抱兒,驚喜倍常,合掌拜謝法師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