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貼記號于(作為評價或強調)
例請他將一些唐突的段落標注出來。
英mark;
⒈ 猶批注。
引《元典章·吏部三·投下》:“事屬違錯,量情比附縣俸給體例,追罰贖罪鈔二十五兩五錢,標注公錯罪名。”
⒉ 謂注明排印格式。
引魯迅 《書信集·致費慎祥》:“重排的《花邊文學》,想必有一本清樣,望便中帶來。因為我想在較有力氣時,標注這回付印的《雜文初集》,要看看格式。”
⒈ 注釋。
引《宋史·卷二〇三·藝文志二》:「三劉漢書標注六卷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