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士兵的數額。
引《舊唐書·文宗紀下》:“長慶 戶口凡三百三十五萬,而兵額又約九十九萬,通計三戶資奉一兵。”《宋史·孝宗紀二》:“詔 四川 宣撫使 虞允文 集四路漕臣,會計財賦所入,對立兵額。”
⒈ 士兵的數量。
引《宋史·卷三四·孝宗本紀二》:「詔四川宣撫使虞允文集四路漕臣,會計財賦所入,對立兵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