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避正殿”。
⒉ 謂讓出正廳。表示恭敬。
⒈ 見“避正殿”。
⒉ 謂讓出正廳。表示恭敬。 《漢書·曹參傳》:“聞 膠西 有 蓋公,善治 黃 老 言,使人厚幣請之。既見 蓋公,蓋公 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,推此類具言之。
引參 於是避正堂,舍 蓋公 焉。”
晉 皇甫謐 《高士傳·蓋公》:“參(曹參 )悅,乃避正堂舍之,師事之。”
亦省作“避堂”。 唐 蘇颋 《奉和崔尚書贈大理陸卿鴻臚劉卿見示之作》:“避堂貽后政,掃第發(fā)前機。”
宋 范成大 《寄題鹿伯可見一堂》詩之一:“聊攀鐵鎖問何似,豈敢避堂邀 蓋公 ?”
宋 趙與時 《賓退錄》卷七:“子房 之師,實維 黃石 ; 曹參 避堂,以舍 蓋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