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激烈反駁別人的言論觀點。
例以正當的義憤駁斥他的邪說。
英refute; contradict; repuse;
⒈ 亦作“駮斥”。
⒉ 反駁指斥。
引清 薛福成 《代李伯相籌議日本改約暫宜緩允疏》:“嗣后該國屢欲翻悔,均經駮斥。”
魯迅 《集外集拾遺補編·拳術與拳匪》:“我也知道拳術家中間,必有不信鬼道的人,但既然不見出頭駁斥,排除謬見,那便是為潮流遮沒,無從特別提開。”
魏巍 《東方》第四部第六章:“大媽駁斥道:‘誰要好了瘡疤忘了疼,那就該叫他多想一想。’”
⒊ 法律用語。猶駁回。參見“駁回”。
引巴金 《談<滅亡>》:“他們在六年前受到誣告被判決死刑,上訴八次都遭駁斥。”
⒈ 反駁斥責。
例如:「他的意見提出后,立刻遭到駁斥。」
近反駁 痛斥
反批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