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盤剝掠奪。
英expropriate; strip; rob of; snatch from; take away from;
⒉ 強制奪去;依法取消。
例剝奪選舉權。
⒈ 盤剝,掠奪。
引唐 陳子昂 《上蜀川安危事》:“實緣官人貪暴,不奉國法;典吏游容,因此侵漁。剝奪既深,人不堪命。”
茅盾 《林家鋪子》二:“他就覺得自己的一份生意至少是間接的被地主和高利貸者剝奪去了?!?/span>
⒉ 依照法律取消。
引毛澤東 《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》八:“對于明顯的反革命分子,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分子,事情好辦,剝奪他們的言論自由就行了?!?/span>
⒊ 用強制的方法奪去。
引柯靈 《香雪海·序二》:“‘四人幫’……割斷了她的喉管,剝奪了她最后呼號的權利?!?/span>
⒈ 以不正當的手段侵奪他人權益或財物。
引唐·元稹〈錢貨議狀〉:「又以為黎庶之重困,不在于賦稅之暗加,患在于剝奪之不已?!?/span>
反賦予 授予
⒉ 依照法律規定取消。
近褫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