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時稱官府收買外來商品。
⒈ 宋 時稱官府收買外來商品。
引《宋史·食貨志下七》:“嘉定 十二年,臣僚言以金銀博買,洩之遠(yuǎn)夷為可惜。”范文瀾 蔡美彪 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一章第二節(jié):“﹝ 北宋 時沿海市舶司﹞收買舶貨,名為博買,也叫‘抽買’、‘和買’、‘官市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