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不以此作為恥辱。
引宋 樂史 《楊太真外傳》:“故絶逆耳之言,恣行燕樂,袵席無別,不以為恥,由 林甫 之贊成矣?!?br />宋 周煇 《清波別志》卷上:“習熟聞見,皆不以為恥?!?br />魯迅 《書信集·致曹靖華》:“上海 之所謂‘文人’……而居然搖筆作文,大發議論,不以為恥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