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裁決處置。
例酌情裁處。
英consider and handle;
⒈ 裁決處置。
引《舊唐書·李晟傳》:“賊寇未平,軍中給賜,咸宜均一。今神策獨厚,諸軍皆以為言,臣無以止之,惟陛下裁處。”
《西游記》第十四回:“龍王 道:‘ 大圣 自當裁處,不可圖自在,誤了前程。’”
范文瀾 蔡美彪 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一章第一節:“九六六年,詔令 荊湖、西蜀 州郡官,事無大小,都要與通判共同裁處。”
⒈ 考慮后加以處置。
引《新唐書·卷九六·杜如晦傳》:「方多事,裁處無留,僚屬共才之,莫見所涯。」
《紅樓夢·第五五回》:「李紈是個尚德不尚才的,未免逞縱了下人,王夫人便命探春合同李紈裁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