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代官名。全稱提督操江,以副僉都御史為之,領上下江防之事。清順治元年沿置,兼巡撫安、徽、寧、池、太、廣,駐安慶。至康熙元年省操江所部十二營,改隸總督。始置安徽巡撫。因明代操江以副僉都御史為之,故亦有操江御史、操江都御史之稱。
⒉ 在江上操練兵卒。
⒈ 明 代官名。全稱提督操江,以副僉都御史為之,領上下 江 防之事。 清 順治 元年沿置,兼巡撫 安、徽、寧、池、太、廣,駐 安慶。至 康熙 元年省操 江 所部十二營,改隸總督。始置 安徽 巡撫。因 明 代操江以副僉都御史為之,故亦有操江御史、操江都御史之稱。參閱《明史·職官志四》、《清史稿·職官志三》。
引《警世通言·蘇知縣羅衫再合》:“蘇云 直至 南京,寫下一張詞狀到操江御史衙門去出告。”
明 王瓊 《雙溪雜記》:“鑑 因是亦得轉 南京 操江都御史。”
⒉ 在 江 上操練兵卒。
引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草檄》:“操 江 夜入 武昌門,雞犬寂寥似野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