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如刈割野草、搜捕禽獸似地予以殲滅。語出唐·韓愈《送鄭尚書序》:“至紛不可治,乃草薙而禽狝之,盡根株痛斷乃止。”
⒈ 示例:豈可不察臧否,不擇是非,欲草薙而禽狝之,能無亂乎? ◎《資治通鑒·唐紀昭宗天復三年》示例:豈可不察臧否,不擇是非,欲草薙而禽狝之,能無亂乎? ◎《資治通鑒·唐紀昭宗天復三年》
引謂如刈割野草、搜捕禽獸似地予以殲滅。語出 唐 韓愈 《送鄭尚書序》:“至紛不可治,乃草薙而禽獮之,盡根株痛斷乃止。”
《明史·韓觀山云等傳論》:“苗 蠻阻險自固,易動難服,自其性然。而草薙禽獮,濫殺邀功,貪貨賄,興事端,控馭乖方,綏懷無策,則鎮將之過也。”
清 方苞 《原人下》:“然人之道既無以自別於禽獸,而為天所絶,故不復以人道待之,草薙禽獮而莫之憫痛也。”
梁啟超 《論私德·私德墮落之原因》:“當內亂時……草薙禽獮之既久,司空見慣,而曾不足以動其心也。”
解釋:薙:除草;狝:殺。如同割除野草,捕殺禽獸一般。比喻肆意屠戮,無所顧惜。出處:唐·韓愈《送鄭尚書序》:“至紛不可治,乃草薙而禽狝之,盡根株痛斷乃止。”
⒈ 割除野草,捕殺禽獸。語本比喻不分好壞,悉數誅殺。《明史·卷一六六·韓觀等傳》贊曰:「而草薙禽狝,濫殺邀功,貪貨賄,興事端,控馭乖方,綏懷無策,則鎮將之過也。」
引《資治通鑒·卷二六四·唐紀八十·昭宗天復二年》:「豈可不察臧否,不擇是非,欲草薙而禽狝之,能無亂乎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