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舊時公差衙役向案犯或當事人勒索的錢財,俗稱“草鞋錢”。
⒈ 舊時公差衙役向案犯或當事人勒索的錢財,俗稱“草鞋錢”。
引元 岳伯川 《鐵拐李》第一折:“[ 張千 云]正是箇莊家老子。我勸哥哥饒了你性命,有甚么草鞋錢與我些。”
元 無名氏 《陳州糶米》第三折:“[ 張千 云]我過去諕他一諕,吃他幾鐘酒,討些草鞋錢兒。”
亦稱“草鞋費”。 宋 范成大 《催租行》:“不堪與君成一醉,聊復償君草鞋費。”
⒈ 舊日公人出差,向民間勒索的費用,稱為「草鞋錢」。
引元·岳伯川《鐵拐李·第一折》:「我勸哥哥饒了你性命,有甚么草鞋錢與我些。」
元·無名氏《陳州糶米·第三折》:「我過去諕他一諕,吃他幾鐘酒,討些草鞋錢兒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