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拆字婉轉達意的方式。
引《鏡花緣》第七十回:“紫芝 又附耳道:‘這是妹子用昔酉兒泡的。’…… 婉如 笑道:‘他這昔酉兒也同馬扁兒一樣,都是拆字格。’”
⒈ 一種修辭法。分拆字詞,以表達意思。如「明」拆為日、月;「嵐」拆為山、風;「李」拆為木、子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