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公文習用語·猶言抵觸違反。
⒉ 引申為修改。
⒈ 宋 代公文習用語·猶言抵觸違反。
引宋 范仲淹 《奏乞重定三班審官院流內銓條貫》:“自祖宗以來,條貫極多,逐旋衝改,久不刪定,主判臣僚,卒難詳悉。”《宋史·徽宗紀四》:“辛巳,詔自今衝改 元豐 法制,論以大不恭。”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孝宗淳熙元年》:“緣臣僚申明衝改,前后不一。率多出私意,徇人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