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傳達宣布。
⒉ 指宣傳。
⒊ 傳令宣召。
⒋ 猶傳揚。
⒌ 傳達號令的官吏。
⒈ 傳達宣布。
引《后漢書·公孫瓚傳》:“令婦人習為大言聲,使聞數百步,以傳宣教令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真宗天禧三年》:“使臣傳宣取物,承前止是口傳詔令,別無憑由,致因緣盜取錢物。”
⒉ 指宣傳。
引康有為 《大同書》辛部第三章:“再增乎此,則地太遠,人太多,傳宣之腦筋漸不敏捷,則合眾難。”
⒊ 傳令宣召。
引宋 范鎮 《東齋記事》卷一:“正月十四日,上御樓,遣中使傳宣從官”
。 《宣和遺事》后集:“粘罕 使人白帝曰:‘此北國皇后弟也,傳宣至此,催促陛下議諭事。’”
《三俠五義》第十七回:“有勞夫人,傳宣官差完了。”
⒋ 猶傳揚。
引明 邵璨 《香囊記·褒封》:“億兆騰歡,四海傳宣。”
郭沫若 《集外·不滅的光輝》:“魯迅 精神是早在被人傳宣著的,但這精神的真諦,不就是‘不妥協’的三個字嗎?”
⒌ 傳達號令的官吏。
引《續資治通鑒·宋真宗天禧三年》:“今請下入內侍省置傳宣合同司,專差內臣一員主之。”
《說岳全傳》第五七回:“宋 營軍士拾得箭書,忙與傳宣説知。”
⒈ 傳達宣布。
引《后漢書·卷七三·公孫瓚傳》:「令婦人習為大言聲,使聞數百步,以傳宣教令。」
⒉ 傳達、宣布號令的官員。
引《精忠岳傳·第五七回》:「宋營軍士拾得箭書,忙與傳宣說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