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枉法寬免。
引唐 范攄 《云溪友議》卷三:“夫 徐晃 持刑,而行伍齊整; 慕容 貸法,而兵士傾心?!?br />《舊唐書·王播傳》:“播 受命,趨府謁謝,盡府縣之儀。及臨所部,政理修明,恃勢豪門,未嘗貸法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