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來打撈水下沉船、沉物及水面漂浮物的船。吃力淺,航速快,耐波性良好,定位準確。分為內河打撈船和海洋打撈船。前者排水量一般為20打撈船200噸,只配備吊桿、絞車及簡易潛水設備;后者配備大型起吊設備,以及潛水、壓縮空氣、水下電焊、水下切割等設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