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拉幫結派,偏袒同黨,攻擊異己。
例原指學術上的派別之間的斗爭,后泛指一切集團之間的斗爭。
黨同伐異,此姘彼丑。——周邦彥《汴都賦》
英defend those who being to one's own faction and attak those who don't; unite only with those of the same ideas and attack the others;
⒈ 與自己觀點相同的就袒護,與自己觀點不同就加以攻擊。
引《后漢書·黨錮傳序》:“自 武帝 以后,崇尚儒學,至有 石渠 分爭之論,黨同伐異之説,守文之徒,盛於時矣。”
《明史·趙用賢傳》:“黨同伐異,罔上行私,其風不可長。”
馮至 《朱自清先生》:“由虛心產生出來的是公平,沒有偏見。黨同伐異,刻薄寡恩,在 朱先生 寫的文字里是讀不到的。”
亦省作“黨伐”。 宋 岳珂 《桯史·犇麤字說》:“黨伐之論,於是浸闓, 黃岡 之貶,蓋不特坐詩禍也。”
清 惲敬 《與趙石農書》:“敬 不敢黨伐,惟大兄裁之。”
⒈ 結合同黨,攻擊異己。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斗爭,后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斗爭。也作「伐異黨同」。
引《后漢書·卷六七·黨錮傳·序》:「自武帝以后,崇尚儒學,懷經協術,所在霧會,至有石渠分爭之論,黨同伐異之說,守文之徒,盛于時矣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