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善于憑借正反兩方面的條件,及時因勢利導,以達目的。二,指陰、陽。亦具體指吉與兇、善與惡、得與失等。語本《易·系辭下》:“因貳以濟民行,以明失得之報。”孔穎達疏:“貳,二也。謂吉兇二理,言《易》因自然吉兇二理以濟民之行也。欲令趨吉而避兇,行善而不行惡也。”
⒉ 謂一舉而得雙虎。春秋魯大夫卞莊子刺虎的故事。見《史記·張儀列傳》。
⒈ 孔穎達 疏:“貳,二也。
引語本《易·繫辭下》:“因貳以濟民行,以明失得之報。”
謂吉兇二理,言《易》因自然吉兇二理以濟民之行也。欲令趨吉而避兇,行善而不行惡也。”
《文選·任昉<王文憲集序>》:“體三才之茂,踐得二之機。”
李善 注:“子曰:‘知幾其神乎! 顏氏 之子,其殆庶幾乎!有不善,未嘗不知,知而未嘗復行。’ 韓康伯 曰:‘在理則昧,造形則悟, 顏子 之分也,失之於幾,故有不善,得之於二,不遠而復,故知之未嘗復行也。’”
⒉ 謂一舉而得雙虎。 春秋 魯 大夫 卞莊子 刺虎的故事。見《史記·張儀列傳》。
引《晉書·姚萇載記》:“吾欲移兵嶺北,廣收資實,須 秦 弊 燕 迴,然后垂拱取之。兵不血刃,坐定天下,此 卞莊 得二之義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