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言行恰到好處;恰當。
例話講得很得體。
英appropriate;
⒈ 原指儀容、服飾、舉止等與身分相稱。后以言行得當、恰如其分為“得體”。
引語本《禮記·仲尼燕居》:“官得其體。”
孔穎達 疏:“體謂容體,謂設官分職,各得其尊卑之體。”
《舊唐書·呂元膺傳》:“元膺 學識深遠,處事得體,正色立朝,有臺輔之望。”
宋 洪邁 《容齋三筆·四六名對》:“則屬辭比事,固宜警策精切,使人讀之激卬,諷味不厭,乃為得體。”
周而復 《上海的早晨》第一部八:“這兩包東西拿在手里, 陶阿毛 感到合適而又得體。”
⒈ 言行舉止,恰如其分。
引《宋史·卷三六五·岳飛傳》:「飛還兵于舒以俟命,帝又賜札,以飛小心恭謹、不專進退為得體。」
反失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