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耕地相鄰的人家互稱地鄰。
英adjoining farmland neighbour;
⒈ 亦作“地隣”。 鄰居;鄰里。
引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十一:“知縣便叫地鄰來問他道:‘那 王甲 與 李乙 果有讎否?’地鄰盡説:‘果然有讎。’”
清 林則徐 《曉喻粵省士商軍民人等速戒鴉片告示稿》:“至閭閻雖眾,而十室必有忠信,不能不寄目於地隣。”
⒉ 耕地鄰接的各方,彼此互為地鄰。
引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詞訟》:“凡告戶籍者,必以族長、墳產為定;告田產者,必以契券、地隣為據。”
⒈ 地方及鄰居。
引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一一》:「知縣便叫地鄰來問他道:『那王甲與李乙果有讎否?』地鄰盡說:『果然有讎!』」
⒉ 耕地鄰接的各方,彼此互為地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