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監督糾正;督察整頓。
引《書·周官》:“六服羣辟,罔不承德,歸于 宗周,董正治官。”北魏 酈道元 《水經注·河水一》:“光武 都 洛陽 以為尹,尹,正也,所以董正京畿,率先百郡也。”明 何景明 《內篇十四》:“司法者,人之司命也,發奸糾邪,董正弼善,司法是據。”
⒈ 督率改正。
引《書經·周官》:「六服群辟,罔不承德,歸于宗周,董正治官。」《后漢書·卷六七·黨錮傳·岑晊傳》:「雖在閭里,慨然有董正天下之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