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判刑。
引《呂氏春秋·孟秋》:“戮有罪,嚴(yán)斷刑。”漢 班固 《白虎通·考黜》:“進(jìn)善乃能退惡,退惡乃能斷刑。”《后漢書·章帝紀(jì)》:“《月令》冬至之后,有順陽助生之文,而無鞠獄斷刑之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