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再嫁。亦作“二嫡”。兩個正妻。
⒈ 亦作“二嫡”。兩個正妻。
引《春秋·隱公五年》“考 仲子 之宮” 晉 杜預 注:“諸侯無二嫡。”孔穎達 疏:“諸侯不再娶,於法無二適。”《新唐書·儒學傳下·韋公肅》:“古諸侯一娶九女,故廟無二嫡,自 秦 以來有再娶,前娶后繼,皆嫡也,兩祔無嫌。”
⒉ 再嫁。
引漢 班昭 《女誡》:“夫有再娶之義,婦無二適之文,故曰夫者天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