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研究法律的科學。
例法學會。
英the science of law;
⒈ 效法學習。
引《南史·范曄傳》:“曄 性精微,有思致,觸類多善,衣裳器服,莫不增損制度,世人皆法學之?!?/span>
⒉ 古指刑名、法治之學。今指研究國家和法的科學。
引《南齊書·孔稚珪傳》:“尋古之名流,多有法學,故 釋之、定國,聲光 漢 室, 元常、文惠,績映 魏 閣?!?br />唐 白居易 《論刑法之弊》:“懸法學為上科,則應之者必俊乂也。”
鄭觀應 《盛世危言·學校》:“法學者,考古今政事利弊異同及奉使外國修辭通商,有關國例之事。”
⒈ 法律學的簡稱。參見「法律學」條。